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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条家规
时间:2023-06-20  来源:恩来干部学院来源: 作者:  字号:[ ]

周恩来本人以身作则、严格治家,给亲属订立了“十条家规”:

一、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他,只能出差顺路时看看。

二、来者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。

三、来者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。有工作的自己出钱,没有工作的由总理代付伙食费。

四、看戏,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,不得用招待券。

五、不许请客送礼。

六、不许动用公家汽车。

七、凡个人生活中能自己做的事,不要别人去办。

八、生活要艰苦朴素。

九、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,不要炫耀自己。

十、不谋私利,不搞特殊化。”

这十条家规是周恩来高尚人格的写照,也展示了共产党人处理家国关系的崇高境界。

周恩来的弟弟周恩寿,上世纪20年代参加过大革命,解放后在一个工业部门工作,后因病不能正常上班,被有关部门安排到内务部任参事。周恩来反对这样安排,多次找到当时的内务部长提出意见,并在一次会上说:“周某人的弟弟在内务部做参事,不管是什么原因去的,总没有好影响。他在工业部时能够工作,我不干涉,现在当参事等于拿干薪,那就要考虑了。”会后,他执意要求内务部按有关规定给弟弟办理病退手续。周恩寿病退后,从1950年到1968年在哥哥那里领取生活费,从每月105元到120元,后来增加到200元,直到周恩寿的六个孩子全部工作。

习近平总书记在念周恩来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指出:“周恩来同志严格要求自己的亲属,给他们订立了‘十条家规’,从没有利用自己的权力为自己或亲朋好友谋过半点私利。周恩来同志谆谆教导晚辈,要否定封建的亲属关系,要有自信力和自信心,要不靠关系自奋起,做人生之路的开拓者。他特别叮嘱晚辈,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同他的关系,都不许扛总理亲属的牌子,不要炫耀自己,以谋私利。”

“为政之要,曰公与清;成家之道,曰俭与勤”。周总理没有给后人留下一砖一瓦、一钱一物,却为后人留下了淡泊名利、无私奉献的家风家规,这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,子孙为之自豪,世人为之敬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