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江苏省公务员及时奖励办法(试行)》有关规定,市委、市政府拟给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记二等功,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2021年12月21日—12月27日),如对拟奖励对象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或信函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反映。
电话:0517—83606182
来电来访时间:工作日9:00—12:00,13:30—17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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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
2021年12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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